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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来信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问题是您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办事效率,请您就劳动保障法规政策、业务经办等方面提交相关问题,所提
交问题尽量详细、具体、属实; 2、提交问题内容需要经过我们审核并答复后才会显示出来;
3、我们将在最快时间内回复您所提交的问题,一时难以答复的,我们将转交有关单位、科室阅处;本栏目答复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
法定效力。具体问题要通过法定途径(诉讼、复议、信访等)解决; 4、提问之前建议先查看我们已答复的问题,以免提出重复的问题;
5、提交问题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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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吕** |
性 别: |
女 |
| 工作单位: |
原佛山市佛盛有限公司职工 |
| 邮件地址: |
llw0923@126.com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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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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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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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1 |
| 标题: |
原单位拖欠社保费十三个月至今没有购买 |
| 内容: |
我于08年05月与单位办好离职手续,至今单位没给我办理档案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拖欠我社保费没有给我购买,我多次找单位协商未果。并去社保局6楼监督部门反映,他们以不是他们管辖范围,不于处理为由,不接受我的投诉,让我去地税局投诉,我去地税局投诉后他们说此单位欠缴社保费一案他们前几个月已受理,现在给单位整改,要过几个月才能移交法院处理,说不能给个别人处理等等,可我已离开原单位,原单位应先把拖欠我的社保费结清并给我办好有关手续才对。原单位以没钱等理由,一直拖着不办。在前几个月原单位也给类似我一样的离职员工,并给他们补交拖欠的社保费等并办好所有手续。我希望通过局长信箱反映此事后能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并尽快解决原单位拖欠欠缴我社保费一案!谢谢! |
| 回复内容: |
社会保险费征缴,催欠等事项确属地税部门职责,请咨询地税部门。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可由本人申请办理,可咨询属地社保机构社保关系管理部门。 |
| 回复时间: |
2008-10-23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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