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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通过来信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问题是您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办事效率,请您就劳动保障法规政策、业务经办等方面提交相关问题,所提 交问题尽量详细、具体、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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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郑绮梅  性 别:
 工作单位: 佛山市海悦饮食有限公司
 邮件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 13929977802
 通讯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锦华路81号C座705房。
 类型: 1
 标题: 如何认定工龄?
 内容: 致: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贵局领导,您们好! 本人自1992年2月12日至1997年3月15日与佛山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签订了五年的劳务输出合同,以劳务输出形式派遣到澳门工作,合同期满后已回国。 经查询,佛山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没有与本人参加社会保险,以至本人这五年的工龄到现时为止仍无法确认。 本人曾经咨询劳动和社保部门,这五年的工龄应该如何认定?得到的回答类似于:到现时为止都未发现有你这种情况;未办理过此类事件等等。 佛山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是佛山市劳动局的下属机构吗?本人应该到哪个机构或部门办理此事呢?如何才能认定这五年工龄呢? 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作出正确的指引,为我们这类弱小的劳动者排忧解难。 此致 敬礼! 郑绮梅 2008年8月15日
 回复内容: 按现有政策,你反映的问题,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建议你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回复时间: 2008-10-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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