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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来信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问题是您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办事效率,请您就劳动保障法规政策、业务经办等方面提交相关问题,所提
交问题尽量详细、具体、属实; 2、提交问题内容需要经过我们审核并答复后才会显示出来;
3、我们将在最快时间内回复您所提交的问题,一时难以答复的,我们将转交有关单位、科室阅处;本栏目答复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
法定效力。具体问题要通过法定途径(诉讼、复议、信访等)解决; 4、提问之前建议先查看我们已答复的问题,以免提出重复的问题;
5、提交问题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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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郑绮梅 |
性 别: |
女 |
| 工作单位: |
佛山市海悦饮食有限公司 |
| 邮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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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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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
13929977802 |
| 通讯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锦华路81号C座705房。 |
| 类型: |
1 |
| 标题: |
如何认定工龄? |
| 内容: |
致: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尊敬的贵局领导,您们好! 本人自1992年2月12日至1997年3月15日与佛山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签订了五年的劳务输出合同,以劳务输出形式派遣到澳门工作,合同期满后已回国。 经查询,佛山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没有与本人参加社会保险,以至本人这五年的工龄到现时为止仍无法确认。 本人曾经咨询劳动和社保部门,这五年的工龄应该如何认定?得到的回答类似于:到现时为止都未发现有你这种情况;未办理过此类事件等等。 佛山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是佛山市劳动局的下属机构吗?本人应该到哪个机构或部门办理此事呢?如何才能认定这五年工龄呢? 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作出正确的指引,为我们这类弱小的劳动者排忧解难。 此致 敬礼! 郑绮梅 2008年8月15日 |
| 回复内容: |
按现有政策,你反映的问题,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建议你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
| 回复时间: |
2008-10-23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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