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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来信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问题是您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办事效率,请您就劳动保障法规政策、业务经办等方面提交相关问题,所提
交问题尽量详细、具体、属实; 2、提交问题内容需要经过我们审核并答复后才会显示出来;
3、我们将在最快时间内回复您所提交的问题,一时难以答复的,我们将转交有关单位、科室阅处;本栏目答复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
法定效力。具体问题要通过法定途径(诉讼、复议、信访等)解决; 4、提问之前建议先查看我们已答复的问题,以免提出重复的问题;
5、提交问题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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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林小明 |
性 别: |
男 |
| 工作单位: |
佛山市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邮件地址: |
303458025@qq.com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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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
13535786719 |
| 通讯地址: |
佛山市轻工三路11号---彩印车间 |
| 类型: |
1 |
| 标题: |
工伤 |
| 内容: |
局长你好.我08年2月20号不幸工伤,左手大母指和无名指都折肢了,经劳动保障部门评为{七级}.我想问下:如我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既话,公司是否会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两种呢?我问过公司,如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自愿离职的话,公司说:是没有任何赔偿的.这是真的吗?请局长回复 多谢.我工伤车间还扣我200元,合理吗? |
| 回复内容: |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关于你的工伤待遇问题,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五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按照你的描述,你工伤伤残等级为7级,因此如果在合同期限内你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主动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自己提出解除合同,伤残七级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个月和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计发基数为本人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并终结劳动和工伤保险关系。 关于扣钱问题。单位根据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是必要的,车间扣你200元是否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扣,建议你查询一下你公司制定的规定和规定是否合法合理。 有关工伤保险的待遇可查阅《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
| 回复时间: |
2008-10-23 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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