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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推行的城乡居民基本门诊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基本门诊),是一种由政府主导和扶持,按照“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助”的筹资原则,倡导“小病在社区门诊,大病进医院治疗”的就医方式,以降低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市民健康水平为目的的城乡居民基本门诊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凡已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顺德户籍居民,均可以家庭为单位参加。
基本门诊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通过参加人缴费和区、镇(街道)两级财政补助的方式筹集。每人年缴费80 元,其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部由个人负担;已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个人负担40 元,其余40 元由区、镇两级财政按7:3 比例负担;符合参加条件的低保对象、五保户等困难群体,其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由统一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各负担50%。
参加人每次在相应的承办医疗机构就诊时,交纳1 元挂号费和3 元诊金后,可享受《顺德区城乡基本门诊合作医疗药品目录》中规定包括口服药、肌肉注射在内的500 多种药品费用80%的优惠,其余20%由个人负担,其中中药方剂每剂5元封顶,每次不超过3剂,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基本门诊经过短短1 个月的筹备后正式运行,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其一,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继实现″“全民医保”后,向建立健全“全民健康体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其二,门诊费用明显下降。截止到2007 年底,参保群众门诊人均处方费用下降至25.53 元,明显低于全市门诊人次费用80.39 元的水平。
其三,群众就医更加方便,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各承办医疗机构为方便群众就诊,加快医疗网点建设,目前已有146 个医疗网点开展基本门诊合作医疗业务,基本满足了群众就近就医的需求。不少群众反映,参加基本门诊合作医疗后,过去可看可不看的小病现在看了,“有病早治疗”的就医观念已逐步形成,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意识明显增强。
其四,过度医疗情况明显改善。实施基本门诊合作医疗后,医生在诊疗过程中能够更多地为病人的利益着想,尽量使用药品目录中的优惠药品进行治疗,过度医疗的现象明显减少。
其五,医院的公益性更加凸现。卫生部门和部分承办医疗机主动推出了增加常用的基本药品,免收参加人负担的20%药费等一系列后续优惠措施,使参加人只要交1 元挂号费和3 元诊金后,就能免费使用目录内药品和医院增加的常用药品,大大增强了基本门诊合作医疗制度的活力和吸引力,更加凸现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
其六,基层卫生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大部分承办医疗机构都是社区医院,群众已逐渐接受在社区医院看内诊,基本形成了“小病在社区门诊,大病进医院治疗”的良好就医观念,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区大医院病人过度集中的压力。
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顺德在推行基本门诊的过程中也出现了群众对政策的理解不够全面以致期望值过高、药品目录不够完善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顺德也将推出措施予以应对。
首先,研究推出更多的惠民利民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药品目录。目前基本门诊药品目录规定的药品达500多种。今年顺德将对优惠药品目录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作出科学合理的调整。二是开放所有诊室方便群众就医。让参加基本门诊合作医疗的群众与其他病人一样可以到所有诊室看病,方便群众就医。
其次,加强政策的宣传引导。将大力联合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更加广泛的宣传报道,介绍实施情况,增强群众对基本门诊合作医疗制度的信心。
再次,加快建设医疗网点。区、镇两级政府将通过新建、收编、改编等办法,不断扩大基本门诊合作医疗服务网络。
此外,加强承办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对医生的诊疗活动、用药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管,让群众享受到基本门诊合作医疗的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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