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和有关通知要求,为保障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有效利用工伤保险基金,明确服务机构的权利和义务,日前,南海区社保分局召开区内23家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并分别签订了《佛山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今后南海参保工伤的职工将可得到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
附:23家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南海区人民医院、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海区妇幼保健院、桂城医院、平洲医院、大沥医院、盐步医院、黄岐医院、里水医院、和顺医院、官窑医院、罗村医院、小塘医院、金沙医院、丹灶医院、九江医院、沙头医院、西樵医院、松岗医院、华立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平洲分院、南海创伤手足外科医院、佛山空军95026部队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