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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禅城区确定首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
| 发布时间:2008-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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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禅城区对首批43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举行了授牌仪式。禅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唐伟权在授牌仪式上要求定点零售药店严格按照服务协议规范管理,健全药品质量保证制度,并强调对定点零售药店要加强监管,严格实施动态淘汰制度,确保将这项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落到实位,惠及广大群众。 禅城区于2007年9月承接市下放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工作, 通过报纸和网络宣传,受理了区内73家零售药店关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申请,由禅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联合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禅城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局、区物价局和区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两个审查小组,按照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对73家零售药店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考核。按照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经审核确定了禅城区第一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共4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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